----------------------------------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22日发布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结果公示
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招标编号:豫工程20190188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万 元。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公告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05月21日中午12:30: 评标地点:河南省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评标结果公示期: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本公示发布媒体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95821419;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北段粮仓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17739207048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北二七路112号新时代广场A座7层南户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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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兴隆 标段 产后 建设项目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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