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28日发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政管理局照明设备中标(成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政管理局委托,于 2019年05月22日 就照明设备(CG2019HGK3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照明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东财购准字[2019]第49号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采购道路及路灯维护材料 1 响应招标文件 6,026,760 1、供应商: 详见附件 ;中标金额: 2,925,920元。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 2019年05月29日 4、评委: 邵红雨 高小英 单新龙 王帅 张永乐(采购人代表)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