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5月30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725201900011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 代理机构 |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柳林路8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0818-210001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渠县渠江镇营渠路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28231033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8-210001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29 17:35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5-27 14:00 | 中标日期 | 2019-05-28 11: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5-05 18:03 | 总中标金额(元) | 8673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渠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8673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渠县盛世广告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渠县渠江镇万兴月季苑17单元5楼1号 ;中标金额:8673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徐万强、张洪、唐小英、王小平、苏茂平。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渠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85f3c7016a8722b88606e7.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1、本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为:87.3万元。2、本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