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内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桥镇)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5月3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内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桥镇)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1201900011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 | 代理机构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老师,0832-880200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5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2-2056072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880200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30 15:29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5-29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5-29 17: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5-08 17:00 | 总中标金额(元) | 400000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关于“内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桥镇)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项;单价:98/吨元;服务要求:1、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设备及相应服务,采购人只支付每吨达标排放清水的服务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2、设备基本要求: *2.1 本项目是租赁一体化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设备质量须达到行业技术标准,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2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与方法提供服务。本项目设备处理工艺由服务商提供,年处理量为35000吨(进水),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2.3 保底处理量:年处理量为20000吨(进水)。 2.4 投标人可根据渗滤液处理量增减情况,调整处理设备规模。 2.5 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电费、污水收集、调试、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的设备拆除等。 3、在服务期限内保持所管理区域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并达到内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桥镇)整体卫生管理要求。 4、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急预案,杜绝现场安全隐患。 5、现场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6、投标人在每月5日前(假期顺延)向采购人提供由环保部门或经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上月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处理人员。所有人员应具备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上岗要求。人员的所有权利均由投标人负责。 8、报价要求:出水量单价应包含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浓水需回灌至填埋场库区的费用、水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修维护及保养费、化验费、洗膜费、膜更换费、环境维护费、尾水处理费、残渣处理费、环保除臭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综合单价。本项目服务为总价(综合单价)包干,所有费用及风险费用均应考虑到投标报价内。.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格兴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自贡市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街23号;中标金额:98/吨.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向中标人定额收取39,00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圆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00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圆整)。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李里;评审专家:卢朗,熊智强,魏正聪,刘明生。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设备及相应服务,采购人只支付每吨达标排放清水的服务费用。 2、设备基本要求: *2.1 本项目是租赁一体化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设备质量须达到行业技术标准,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2.2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与方法提供服务。本项目设备处理工艺由服务商提供,年处理量为35000吨(进水),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2.3 保底处理量:年处理量为20000吨(进水)。 2.4 投标人可根据渗滤液处理量增减情况,调整处理设备规模。 2.5 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电费、污水收集、调试、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的设备拆除等。 3、在服务期限内保持所管理区域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并达到内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桥镇)整体卫生管理要求。 4、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急预案,杜绝现场安全隐患。 5、现场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6、投标人在每月5日前(假期顺延)向采购人提供由环保部门或经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上月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处理人员。所有人员应具备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上岗要求。人员的所有权利均由投标人负责。 8、报价要求:出水量单价应包含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浓水需回灌至填埋场库区的费用、水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修维护及保养费、化验费、洗膜费、膜更换费、环境维护费、尾水处理费、残渣处理费、环保除臭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综合单价。本项目服务为总价(综合单价)包干,所有费用及风险费用均应考虑到投标报价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904599016a9534c0240b4d.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