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4日发布内蒙古师范大学房地产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的委托,对 南庄镇上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905-10006-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庄镇上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南庄镇上元村生活污水处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30000元; 2. 项目编号:GZGX18FS00ZC-55 3. 采购项目品目: C99(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设置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不少于)1500m3/d。污水经初步收集后提升至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大量消减污水中的污染物,消除或者减轻其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禅城区南庄镇财政局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现场报名时填写。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05日 至 2019年06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04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213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联系人:程月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人:招浩炳 联系电话:0757-85321302
传真:0757-85321302 邮编:52806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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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内蒙古 师范大学 标签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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