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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11日发布“安庆文化云”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安庆文化云”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采购(二次)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文化云”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CG-AQ-2018-710 AQZB-2018-083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5日 采购日期:2019年6月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盈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7-1号302室 成交金额:34.1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行业视觉行为智能分析检测及预警系统 行业视觉行为智能分析检测及预警系统 V1.0 1套 安庆市文化客流大数据示平台 盈川 1套 手机 APP 盈川 1套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巩绪林、钱萌、刘建文、张利军、汪利华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6楼c区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6-5548194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 项目负责人:江冬青 联系电话:0556-5991156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2019 年 6 月 12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联系电话:0556-5991157。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1日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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