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公告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17室。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