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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6月12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11201900010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创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语阁酒店)B区2号楼1-13-2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琼,0832-222201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东段70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568500059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222201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11 17:26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6-10 14:30 | 中标日期 | 2019-06-11 03:1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5-16 14:55 | 总中标金额(元) | 1561854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1561854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豪兴泰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办聚龙路68号摩尔汽配城1幢10层41号;中标金额:1561854.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300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邓跃明,朱俊彬,钟莉,邹莉,吴德斌(业主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afd3e6016abf4f60cb246e.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P8221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