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18日发布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加装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加装工程进行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加装工程磋商招标的中标人公布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1.1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加装工程 1.2 项目预算:52.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3 项目最高限价:52.8万元。 二. 采购标的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1 标的内容:电梯采购及安装(无机房方形观光电梯包含电梯钢结构井道),共一部电梯。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3 供货及安装期:80日历天 2.4 供货地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2.5 质保期:三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时间:2019年06月03日 9 时 00分至2019年 06月10日 18 时00 分。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9 年 06 月17日下午; 2、评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9 楼;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张丽娜 张洪克 徐小朝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汇菱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9号1幢1单元14层1418号 中标金额:49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唐付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供货及安装期:80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宁女士 联系电话:0395-6910516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广场西段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7639583555 地 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500米环球升龙大厦26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电 话:0395-6176968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执行漯财购〔2018〕16 号文规定,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和【2011】534 号文收取,本次代理费用为7920元,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本公告有任何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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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郾城 工程 漯河市 人民检察院 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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