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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24日发布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中标公告
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DHZB-2019-0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DHZB-2019-009 项目名称: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来永泉 联系方式:138940286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露水河镇红卫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来永泉 1389402866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DHZB-2019-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以抚行审投资[201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或政府投资,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人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 2.2招标范围: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项目地点:抚松县露水河镇。 2.4计划工期: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不接受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受到过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企业及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7)近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松县露水河镇红卫街 联系人:来永泉 联系电话:13894028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梁经理 电话:0431-80514742 监管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439-6212414 2019年5月2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经理 0431-8051474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7日 中标日期:2019年06月24日 总中标金额:378.76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吉林省后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null 378.766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阚世良、郝玉琛、张丽华、刘清芬、孙立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露水河镇社区道路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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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中标 抚松县 露水河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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