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宜宾市叙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6月2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900008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金沙街7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老师 13890949889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25 16:27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6-24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6-25 13: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03 16:11 | 总中标金额(元) | 287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环境监测设备;规格型号:/;数量:1批;单价:287000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1号1幢22层A;中标金额:287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740元(人民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74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万军(评标小组组长)、代德超、刘素英、应敏、涂西奎(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用于对叙州区的环境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提高环境保护的管理水平。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简要技术要求:叙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采购一批专用设备,用于对叙州区进行定期的、长期的环境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提高环境保护的管理水平。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96000元,采购计划备案号:2019-015。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叙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6203328。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3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3663193。九、主要中标标的共2项,其中核心产品名称:1、总氮在线监测仪(核心产品);规格型号:VL-TN-101;数量:1台;单价:152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总磷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VL-TN-101;数量:1台;单价:135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