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3日发布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号:YJGPC2019025Z)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9 年07月02 日就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440000-201904-148090-000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4809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4,2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阳春市保安服务公司 法人代表 黄发进 地址 阳春市春城人民路13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见附件 一项 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831,600.00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9-07-02评审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5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李展鹏成员: 陈小雯、薛长青、刘艳妍,钟伟伟(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0收费金额: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 采购人代表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广东粤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保安服务公司、阳春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恒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意见:阳春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保安员上岗证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广东粤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保安服务公司、广东恒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排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