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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广元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7月9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1900015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柳,0839-331075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1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9-3220731 | 项目联系人 | 肖红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310759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9 16:15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7-09 10:00 | 中标日期 | 2019-07-09 14:4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17 15:30 | 总中标金额(元) | 2316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广元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第二次);规格型号:NBC5030XJH52;数量:4;单价:579000元;服务要求:1.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2.供应商保证提供完整且符合车辆上牌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协助在买方所在地办理相关上户手续。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3.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国外不超过21天。4.在全国范围内及采购人所在地有售后维修服务点,能够提供及时的车辆、设备维护修理和相应备件。有24小时电话维修服务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件库证明材料,企业执照和服务人员资质证书。.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666弄16号;中标金额:2316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中标金额的1.3%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0108 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森、李强、孙玉松、罗来清、姚福成(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名称:广元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第二次)。2.简要技术要求:采购车型主要功能为转运、救治和监护病人的专用救护车,设计要把握采购人院前急救发展方向,具备前瞻性。医疗舱整体要在功能和性能上具备一定的超前性,能够体现目前最新、最先进的技术理念,车型的改装需要采用先进的制造材料及工艺,医疗舱内饰需要使用可回收、无毒、无味、阻燃的环保轻型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交详细改装设计方案说明。3.合同履约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Q8311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