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自贡市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7月1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2201900023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富顺县钟秀街西段星河国际商业步行街2栋6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恒,0813-7799562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51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3-7208045 | 项目联系人 | 刘恒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779956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0 17:13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7-10 10:00 | 中标日期 | 2019-07-10 12: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17 17:45 | 总中标金额(元) | 79800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可卸式垃圾车等产品;规格型号:SZD5076ZXXQ5;数量:1;单价:182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聚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江河村三组七号;中标金额:7980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预算金额的1.5%向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242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葛杰、李武学、蒲本初、吴敏聪、张健(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对富顺县城区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清运;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c76b6209a2016b630118bf005b.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N7723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