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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乐山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7月13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1900029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833-269145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3-2115215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153066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2 16:15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7-10 14:00 | 中标日期 | 2019-07-12 10: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19 17:20 | 总中标金额(元) | 1275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监护仪;规格型号:iPM10;数量:50台;单价:25500元;服务要求:具体的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朗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12号;中标金额:1275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8025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守才(组长)、曾军洁、蒲春雷、雷建才、苗琛(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项目为乐山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共1包,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Q8311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1、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