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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红安县城区杏花大道(勇毅路东段)店招改造升级项目成(2019)交公告7月16日
红安县县级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红安县城区杏花大道(勇毅路东段)店招改造升级项目)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于2019年7月15日对“红安县城区杏花大道(勇毅路东段)店招改造升级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信息 函 号:HAC2019053 项目编号:HBCZ-19080649-191728 项目名称:红安县城区杏花大道(勇毅路东段)店招改造升级项目 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9日(3个工作日) 采购预算:250万元 二、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7月15日 评审地点: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委名单:周文安、程善应、李绍德、韩德伟、秦文清 三、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湖北彩旗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 成交单价:550元/平方米 成交金额:1712700元 主要成交信息:红安县城区杏花大道(勇毅路东段)店招改造升级 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质保期:3年 规格:40镀锌方管3.3m*1.5m*0.3m等规格 成交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服务费:22839元 服务费支付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具体标准参照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电话:18120326308 地址:红安县城关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人:殷洪运、高玉玲、程珊、赵安林 联系电话:17386163073/ 0713-5279881 质疑联系人:王保东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71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本次公告发布网站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aggzyjy.com/)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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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红安县 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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