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康店镇人影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活动,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人影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项目
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117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7月23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专家名单:张冠洋、康庆端、周彩霞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荣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飞翔
四、公告媒体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委(314省道西)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13523478868
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和平路11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323158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后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