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七小学校室外铺装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第七小学校的委托,就其南阳市第七小学校室外铺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七小学校室外铺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JZC[2019]JC115
二、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9年7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7月23日下午15时
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评标小组:孙亚飞(组长)、吴波英、曾显厚(业主评委)
四、评标结果:
成交单位:河南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柒拾壹万元整(小写:710000.00元)
项目经理:杨平周 注册编号:豫 241131333365
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联系人及电话:薛静楠 15738829552
地址:濮阳市建设路中段中房锦绣花园 45 号楼 5 层
五、中标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按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供应商按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7100元。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第七小学校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586029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
联系人:锁先生
电话:0377-63539998 15737715058
日期: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