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2021年监督现场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7月27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2021年监督现场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900148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巧樾,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6632330 | 项目联系人 | 郭巧樾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26 16:20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7-25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7-26 14: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7-04 16:34 | 总中标金额(元) | 详见中标供应商信息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2021年监督现场检测机构采购;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1.四川省建业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四川中节能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3.成都市建工质量检验测试站 4.四川四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四川精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6.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1.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北路18号 2.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6号 3.成都市八里小区双建南巷17号 4.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09号3栋1单元11层8号 5.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拐街12号2楼 6.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55号;中标金额:根据川价函【2003】92号、川价费【2004】28号、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等文件规定的检测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 5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以本项目采购预算×服务期限)。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82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熊仁华(评标小组组长)、李兴雯、罗文胜、王艳、黄志能(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用于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测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简要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五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中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抽查的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37号)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市工程建设实际状况,计划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现场检测工作等相关内容。三、合同履行日期:总服务期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M749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00000元/年,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川价函【2003】92号、川价费【2004】28号、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等文件规定的检测服务费收费标准;备案号:(2019)1387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7月4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七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八、履约时间:总服务期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九 、主要中标内容: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2021年监督现场检测机构采购,主要包括: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所有在建工程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测,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准。2、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实施进场原材料取样、地基基础、结构实体和室内空气环境等检测,相应数据收集及分析,编制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全部工作内容。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委托信息,在检测资质许可范围内,对送检的不同材料或委托的检测项目,按相应标准规范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的报告一式贰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一式叁份。(2)检测报告电子版(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在检测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其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报告电子版必须在24小时内提交。纸质版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3)投标人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等相关要求。十、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一、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成都市范围内(含各区 <市>县)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