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日发布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LJG19-087)中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JG19-08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JG19-087 项目名称: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秀华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顺业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律、电话:0772-661969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秀华、0772-31181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9日 中标日期:2019年07月31日 总中标金额:717.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 1.中标单位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6层 3.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7176000.00) 4.下浮系数:40% 5.设计服务期限:5年,具体根据业主项目建设计划安排(1825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679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招标”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林春华(组长)、毛广兰、韦新春、廖英钊、文晓荃、蒋呈祥、周律(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7月31日就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LJG19-08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7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9年7月31日 2.评标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九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3.评标委员会成员:林春华(组长)、毛广兰、韦新春、廖英钊、文晓荃、蒋呈祥、周律(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采购 1.中标单位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6层 3.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7176000.00) 4.下浮系数:40% 5.设计服务期限:5年,具体根据业主项目建设计划安排(1825日历天)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招标”计取。 2.项目收费总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整(¥56792.00元) 七、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顺业路1号 联系人:周律 电话:0772-6619695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梁秀华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3.监督部门: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7218348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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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新兴 柳江 广西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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