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8月2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900012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县府路12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朱老师 0831-6200929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1 16:44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8-01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8-01 15: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7-11 17:56 | 总中标金额(元) | 998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包;单价:998000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街 159 号 5-12 号;中标金额:998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元(人民币)。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貌(评标小组组长)、叶旭东、谢键、黄兵、朱小玲(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用于宜宾市叙州区政务中心二楼党政建设高清视频会议室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简要技术要求:为满足工作需求,现拟对宜宾市叙州区政务中心二楼党政建设视频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改造进行采购。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采购计划备案号:2019-100。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6203328。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1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3663193。九、主要中标标的共18项,其中核心产品名称:1、室内全彩小间距LED显示屏(核心产品);规格型号:UHW1.2-SS;数量:8.1m2;单价:85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UPS主机;规格型号:Liebert ITA 30KVA;数量:1台;单价:65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3、电池;规格型号:DFM100-12;数量:96只;单价:7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政务中心二楼党政高清视频会议室。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