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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夏区殡(2019)葬管理所火化炉燃油供应商中标公告8月2日
江夏区殡葬管理所火化炉燃油供应商 中 标 公 告 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19]00552号计划执行确认书, 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武汉市江夏区殡葬管理所的委托,于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07月30日对江夏区殡葬管理所火化炉燃油供应商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HBFRX-FW-[2019]00552 2. 项目名称:江夏区殡葬管理所火化炉燃油供应商 3. 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4. 招标公告挂网时间:2019年07月01日 5.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19年07月30日 2. 评审地点: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23栋802室) 3. 评审小组名单:王世杰,宋金红,李未; 三、中标结果信息 1. 中标单位名称:湖北巨荣丰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中标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111号汉口城市广场六期5栋/单元14层6室 3.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75.36万元/年) 4. 服务期:二年(采购人采用合同一年一签的形式,如甲方发现服务、质量未达到标准,将有权终止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汪主任 电 话:027-8182233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 工 电 话:1538705350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27-81363102 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30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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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管理所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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