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8月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4201900013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广电大厦122号3楼新华眼镜楼上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0813-8288814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 自贡市大安区广华山人民南路114-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381363610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828881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5 15:41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8-02 14:00 | 中标日期 | 2019-08-02 17: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7-09 16:45 | 总中标金额(元) | 1210182.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垃圾钢构棚等;规格型号:3800mm*1800mm(屋顶平面3800mm*1400mm);数量:202;单价:463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自贡市利祥建筑有限公司(属小微企业扣除10%);供应商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第23层写字楼;中标金额:93526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40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罗尤福、赵力、田芸梅、李小平、钟开明(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46bd3558c016bd441a670001e.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N782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