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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8月6日发布安庆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二次)项目中标公告
安庆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二次)项目中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CG-AQ-2019-282-1 AQZB-2019-04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1日 开标日期:2019年8月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 中标金额:5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庆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1项,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评审委员会名单:疏国会、张旺兴、詹文法、陈龙、舒亮 招标人名称:安庆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 联系人:舒亮 电话:0556-5897164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武惠梅 联系电话:0556-5991152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0556-599115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业绩: 1、六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重要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服务; 2、六安市司法局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服务; 3、2018年六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项目; 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保测评。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5日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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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采购 安庆市 信息中心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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