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眉山市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采购文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单位公开招标中标公告8月7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采购文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单位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1900037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女士,1850281050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33050678 | 项目联系人 | 高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305067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7 10:28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8-05 10:00 | 中标日期 | 2019-08-06 10: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28 11:40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砖瓦房拆除(有施工场地);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18.6826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砖混楼房拆除(无施工场地);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54.4673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砖混楼房拆除(有施工场地);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36.1553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砖瓦房拆除(无施工场地);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18.7807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鑫势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中标金额:18.6826.供应商名称:四川鑫势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中标金额:54.4673.供应商名称:四川鑫势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中标金额:36.1553.供应商名称:四川鑫势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中标金额:18.7807.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组长:姚少虎(SC1412336),成员:徐伟(SC1412025),陈红英(SC1411273),陈涵(SC1415073),高飞(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对棚户区拆除工程现场实地踏勘该项目位于仁寿县老城区内砖混楼房结构或砖瓦房结构砖混楼房为三至大层砖瓦房结构为一层。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拆除项目零星分散,且有些楼栋位置处于陡坡处拆除依据有无施工场地分别采用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2、用途:拆除工程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4、数量:1项5、简要技术要求:1、服务期限:每交接一处房屋后10日内完成房屋拆除。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是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人员不符视为虚假投标,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4、本项目不含爆破拆除,如涉及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中标人无相应施工能力的,须委托具有合法施工能力的单位负责爆破拆除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按综合包干单价结算,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平整场地所产生的机械、劳务、安全措施、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并已包括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及建(构)筑物外附着物的拆除平整费用。 5.1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拆除面积(房屋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面积)乘以中标单价为准。 6、验收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在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旧房屋拆除施工、场地平整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招标文件、川财采【2015】32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 其它补充事宜 | 1、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仁寿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仁寿县财政局。2、本次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6b9aaf9d016b9c02e9db0154.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E50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平方米单价,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