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2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党员党性教育基地施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党员党性教育基地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党员党性教育基地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LZLY-193101;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招标范围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9年8月5日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谈判日期及地点:2019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郑丽霞、梁玉亭、姚琳。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宏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19号院博大城1117号。 七、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陆仟元整(¥856000.00元); 项目经理:杜灿国;注册编号:豫241171717036。 八、成交结果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公告日:2019年8月12日(应是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 地 址:新安县税务局南京路6号 联系人和电话:薛先生 0379-6558312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名门世家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 0379-63637988 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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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安县 党性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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