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塔韵路慢行系统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废标公告_江苏十环网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拟需的塔韵路慢行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塔韵路慢行系统 项目编号:RHZH2019-WZ-T-002 二、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13:30 谈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名单:黄嵘、庞燕筠、莫宏伟(采购单位代表) 三、成交信息: 经评审小组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满三家,故本次采购失败。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吴山街西1号 联 系 人:胡伟 电 话:0512-65962058 (二)、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嵘 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5 传 真:0512-68787802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 五、项目收费情况: 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定收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元整。 收费金额:0元。 六、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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