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废标:平潭综合实验区岚海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流标公告_十环网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岚海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建省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HK-201907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HK-20190701 项目名称:福建省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思琪 联系方式:0591-8757802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岚海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1835011589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思琪,0591-87578026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关于取消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物 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福建省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由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目前已完成招标评标工作,进入中标公示期,在公示期间平潭综合实验区岚海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收到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和投诉,因第一中标人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同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第3页开标一览表中未按规定加盖公章,违反招标文件第21页第17.3.2条第(2)款:“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末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规定,投标文件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综上,平潭综合实验区岚海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取消第一中标人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建议本项目招标按流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