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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编制项目中标公告_广东十环网讯

时间:2019-08-27 09: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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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9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7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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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编制项目中标公告_广东十环网讯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编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41900-1-201906-0110001-0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1-201906-0110001-0004

项目名称:《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编制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302自然资源直属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永盛 0769-2307559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背景下的东莞机遇

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背景下,珠三角地区正在向超级城市群的新时代迈进。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建设两大历史机遇的叠加期,有条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制造中心,向创新型一线城市挺进。

但是,原先“世界工厂”时代的村镇主导的发展模式导致的资源分散等弊端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土地、资源、产业布局、配套水平等瓶颈日益凸显,难以支撑新时代的创新型产业和人才的需要。因此,东莞市的城市发展需由村镇模式的城市化向深度的城市化推进,以实现“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目标。

2、顺应国家机构改革和规划编制与管理转变趋势的要求

3月26日,按照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部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由土地财政为主导转向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新发展模式;中国城镇化进程由“土地城镇化”阶段迈向“人的城镇化”阶段,实现由增量型向存量型的根本转变。在这种形势下,未来规划编制和管理将构建新的顶层设计,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监督。为顺应国家机构改革、规划编制与管理转变趋势的要求,解决松山湖片区各园、镇区的现实矛盾和问题,需提早谋划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思路。

3、落实《关于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

2019年4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协调能力,调动镇(街道) 发展积极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该方案明确,按照市委“1+1+6”工作思路,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突出强基层的改革方向,不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不增加管理层级,进一步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试点探索以强化功能区统筹为主要路径优化市直管镇体制,通过市一级的依法赋权,做实做强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等职能,同步推动管理职责向镇(街道) 下沉,切实破解市一级统筹不足、资源配置利用低效、规划建设层次偏低、区域协调发展不足等突出问题,最大程度激发市直管镇体制活力,为东莞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坚强保障,为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应有贡献。

按照具备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具备较高的统筹发展共识、具备管理机构现实基础的原则,选取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园)及周边 9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 5 镇开展试点。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是通过统筹发展,发挥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园)辐射带动作用和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对接和集聚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4、落实市委市政府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以及《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任务要求

2017年,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正式成为东莞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核心战略。按照《关于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松山湖片区“1+6”统筹联动组团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等纲领性文件要求,松山湖片区承担了探索园区统筹组团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的重要使命。

另外,《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片区规划融合需打破松山湖片区现有的行政壁垒,促进各类要素在片区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促进片区内的园镇融合、产城融合,实现松山湖片区一园六镇在产业、功能、交通、配套、空间、生态环境六个领域的融合。确保松山湖片区在全市率先探索统筹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充分发挥规划对片区统筹协调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解决园镇统筹发展过程中规划层面的现实问题。

因此,本次规划需加强松山湖片区层面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片区资源要素,加强片区联动,统筹片区内各镇、园区的发展定位、土地资源、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要求,科学指导松山湖片区各镇、园区空间规划编制和建设实施。

1.2 项目目标

本次规划将以“发展框架+战略抓手+实施机制”的模式,按照“全盘统筹、突出重点、面向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松山湖片区的统筹融合发展。其中发展框架的构建将建立目标共识,将原先村镇建设模式规范到城市建设模式,并逐步将分散的各镇整合到统一的发展框架中。战略抓手是解决当前面临的系统性问题的核心举措,能实现直接指导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成为建设和经济领域的施政纲领。实施机制是针对“1+9”的特殊行政体制下,实现各战略抓手顺利推进的保障机制。

1.3 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5)《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管理暂行》

(6)《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

(7)松山湖、生态园及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8)松山湖、生态园及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其他相关规划及其它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等。

1.4 研究范围

在《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成果基础上,按照“总报告+专题+专项规划研究”的形式,增加对横沥、东坑与企石三镇的研究,松山湖片区范围面积约589平方公里,形成总成果,具体由以下3部分组成:1、《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总报告中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2、三个专题研究报告中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包括:(1)空间挖潜与土地二次开发统筹专题研究;(2)公共服务与特色空间体系统筹布局专题研究;(3)综合交通提升策略专题研究;3、一个专项规划报告中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产业发展策略与空间布局专项规划》。

松山湖片区范围图

二、工作要求

2.1 组织实施要求

(1)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规划成果。

(2)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阶段性(初稿、中期、终期)成果。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中间成果汇报、沟通讨论等全部工作和会议,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3)中标方应积极协助采购单位与相关单位和审批机关加强沟通,并协助完成相关报批工作。

(4)中标方应积极与《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设计单位合作,在《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基础上,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

2.2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中标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交通综合规划、区域性产业规划咨询类项目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中标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

2.3 项目验收要求

供应商应按招标的时间、技术要求,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工作成果,最终成果内容及深度应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甲方对本项目的要求。

规划研究为期6个月,最终成果验收以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为准。

三、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是《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以横沥、东坑与企石为对象,对《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规划内容进行补充与完善。《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内容主要如下:

1、统筹的基础和条件

(1)基础研判

对松山湖片区现状各园、镇的概况、产业发展、空间资源、服务体系、道路交通等进行全方位的摸底和分析,收集和整理松山湖片区内各园、镇区及核心企业的真实发展意愿和诉求,为提炼共识、统筹发展提供基础。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产业特征:主要指产业发展现状及空间布局现状,包括现有产业发展水平、产业门类,以及产业空间分布现状,同时分析生产性服务配套供给情况。

②用地潜力:分析片区用地情况,重点针对片区潜力空间深入梳理,包括增量空间和存量空间规模、分布等,以及空间利用存在的问题等。

③服务体系:分析现状公共服务层级体系,建设规模、使用情况,以及供需匹配情况。

④道路交通:分析现状道路网体系、轨道、公共交通、慢行体系,分析现状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⑤生态环境:分析片区公园、绿道、山水生态资源等生态景观要素,并评估建设情况和利用情况。

(2)规划梳理

落实上层次规划:与《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等上层次规划进行充分衔接,落实刚性管控体系,落实主导功能要求及主干路网体系。

整合相关规划:整合各园、镇已开展或者正在开展的产业、交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市政基础设施、“三旧”改造等专项规划,以及各重点区域的空间规划,吸收并梳理各类规划的核心内容。

(3)问题解析

通过对各种资料和相关规划的收集整理分析,准确把握松山湖片区的特征与问题,综合分析优势与劣势,挖掘发展潜力,同时总结东莞市各片区以往推进统筹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为本次规划提出统筹融合的发展路径提供支撑。

2、片区目标愿景

结合区域关系研究,立足自身空间资源条件、地区特征与核心发展诉求,明确松山湖片区的整体发展目标,并提出各园、镇差异化的发展目标。

3、统筹发展框架

按照“底线控制、有序整合”的原则,制定城市建设发展框架,控制和引导各项城市建设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空间格局:在遵循市级规划确定的空间增长边界和建设用地边界的基础上,确定松山湖片区的空间结构,明确片区中心、重点区域、重点轴带等结构要素,为片区统筹发展建立空间秩序。

(2)生态空间:以水库、河流、山体等生态要素为核心,构建网络化的生态空间体系,并对生态空间内建设行为作出指引。

(3)产业布局: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分布,对重点产业园区提出发展方向和建设开发的指引。

(4)交通体系:以市级规划确定的轨道网和高快速路网为基础,完善干道路网体系和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体系。

(5)公共服务:研究片区公共服务等级体系和空间布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推动市级、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6)基础设施:重点针对重大基础设施、跨区域基础设施等的建设提出统筹实施要求。

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各园区、镇区的空间规划指引,指导下一步各园区、镇区的空间规划编制。

4、统筹战略抓手

战略抓手是解决当前面临的系统性问题的核心举措,能实现直接指导城市建设的目标,成为建设领域的近期施政纲领。

(1)核心原则

全盘统筹——战略抓手应以长远的发展目标为指导,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将长远的城市发展战略与近期的务实操作紧密结合,注重可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战略抓手不强调面面俱到,而是有重点地选择发展目标。通过解决现实主要问题,以点带面,成为改变现状困境的主要抓手或“触媒”。战略抓手的选取必须改变传统的供给导向,强调现实需求。这种现实需求来自市场的动态反应、大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和政府任期内的重大决策。

面向实施——战略抓手的可操作性取决于规划内容提出的具体操作举措,一是落实到行动目标,针对特定问题提出能感知的目标愿景;二是落实到行动任务,将每一项行动分解为可操作的具体任务。

(2)制定统筹战略

以解决现实问题和需求为核心,以对现状特征的认识、现状问题的剖析及空间潜力的研判为基础,综合片区近期建设目标、区域面临的机遇及各园、镇、企业等诉求,提炼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近期发展重点抓手。按照问题导向,研究国内外类似案例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进而明确行动策略,制定进一步落实的行动任务,并结合各园/镇、各部门近期工作重点,整合形成行动任务包。

统筹战略选择的方向包括:①区级中心:集合高等级的行政、文化、体育、商业、办公等服务功能,实现经济建设、公共服务要素的集聚。②重要交通廊道:依托区域性交通廊道,通过对周边地区城市功能的链接和拓展实现廊道的复合化建设。③滨水廊道:通过区域内重点滨水廊道及其所串联的重点区域的城市功能,一方面形成城市特色空间景观形象,另一方面结合沿线区域功能打造复合功能纽带。④生态要素:松山湖的生态环境是片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片区的公园、绿道、山水等生态资源等进行“保护性”整合利用,是实现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建设切入点。⑤重要产业园区/平台:筛选片区重点产业园区/平台作为片区重大项目、重要投入的关键性区域,成为带动片区发展的引擎和发动机。⑥轨道站点:充分利用轨道建设的契机,结合轨道站点TOD开发,对轨道沿线土地深入挖潜,提升土地开发利用价值,促进城市的功能多元化、复合化。

5、统筹实施保障

以落地实施为导向,针对“1+9”特殊的行政体制,分析土地、资金、组织、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各战略抓手需要的政策和机制保障措施。

6、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除上述研究内容外,通过开展三个专题研究和一个专项规划,为本次规划提供支撑。

(1)空间挖潜与土地二次开发统筹专题研究

全面评估松山湖片区的土地资源潜力,综合用地现状、土地权属、建设条件、区位条件等现状因素,以及总规用地、生态控制线、蓝线、紫线、工业控制线等规划因素,识别片区可直接开发的潜力用地和有条件二次开发的潜力空间;结合产业基础、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确定片区具有成片开发潜力的空间,划定作为园镇融合先行示范区的特别政策地区。

针对不同片区的差异化的问题,综合运用土地整备、“三旧”改造等土地二次开发手段,研究土地空间统筹整合的路径。提出创新性的政策建议,促进土地空间统筹整合的有效推进。

(2)公共服务与特色空间体系统筹布局专题研究

综合评估松山湖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布、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数量等,提出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研究重要战略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通过城市更新项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指引。研究加强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配套机制。

同时,分析松山湖片区以人文、生态为特色的公共空间,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构建衔接公共服务与特色公共空间的系统网络。

(3)综合交通提升策略专题研究

全面评估松山湖片区的交通承载力,综合分析轨道、高快速路、主干道路网等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重点空间、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以交通基础设施统筹发展为主要工作内容,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资源配置,强化交通系统运行效率,以交通统筹支持园区统筹,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次规划从整体空间布局角度提出综合交通提升策略,同时,建议交通局同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统筹布局研究,与本次规划互相充分衔接。

(4)产业发展策略与空间布局专项规划

全面评估松山湖片区的现状产业类型、规模、空间分布等情况,结合片区发展潜力、外部发展趋势和周边区域影响,尤其是深圳市的产业外溢情况评估预判松山湖片区的产业发展走向,对片区产业发展提出方向性建议,并提出整体的产业空间格局。

结合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提出重点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研究创新产业空间保障措施,以及通过城市更新发展创新产业的相关机制。研究针对性的产业招商策略,以及“1+9”区域产业协同机制。

五、成果体系

在《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报告+专题/专项研究”的形式,本次规划的成果由以下3部分组成:

1、总报告: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

2、三个专题研究报告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包括:

(1)空间挖潜与土地二次开发统筹专题研究;

(2)公共服务与特色空间体系统筹布局专题研究;

(3)综合交通提升策略专题研究

3、一个专项规划报告增加关于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的研究内容,为《产业发展策略与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注:需由高水平的专业的产业研究机构完成)。

四、研究实施计划

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6个月,分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阶段


工作内容


时间预计



初步思路


现场踏勘,部门及企业座谈,提炼规划思路与自然资源分局沟通


2个月



规划大纲


核心工作内容及结论,向自然资源分局/管委会汇报


1个月



中期成果


完整成果,向管委会汇报,和九镇沟通


2个月



最终成果


修改后的完整成果,专家评审,向管委会汇报


1个月



五、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与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内容相关的费用,投标人提供报价详细清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图册制作、专家咨询会、专家评审会、成果打印、宣传动画视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和各种税金等项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六、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支付款项前,将发票送至招标人,发票抬头名称与招标人名称一致,付款时间以付款划出款项之日为准。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乙方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交调研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总价款的40%。

第二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提交中期成果并通过松山湖管委会会议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总价款的33%。

第三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经专家评审合格,并按照要求项目提交_最终成果_的全部资料并通过甲方最终成果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总价款的27%。

七、其它

本项目所涉及项目成果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说明:本项目是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采购招标,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 0769-216826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总中标金额:243.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金湖一街CDI大厦、东莞市东城中路市规划局大楼四楼

中标金额:2,43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64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符运选、范明明、何颖文、石秋萍、朱永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横沥、东坑、企石三镇)》编制项目采购一项,预算: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元整(¥2,440,000.00)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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