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关于金庭区域供水 配套工程涉路安评的成交公告_江苏十环网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代建方: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金庭区域供水配套工程涉路安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庭区域供水配套工程涉路安评 项目编号:SZCYLZX2019-W-C-020号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金庭区域供水配套工程涉路安评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代建方: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9年8月13日 四、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8月29日9:30时整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磋商响应报价(元) 备注 1 金庭区域供水配套工程涉路安评 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0000.00 合计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谈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委员会名单:黄鹏、孙丽、徐进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同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主要成交物的内容:金庭区域供水配套工程涉路安评 六、成交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代建方: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承虎 联系电话:13862577088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园公路108号 (二)、代理机构: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有利、焦霖隽 联系电话:18861826191 联系地址:苏州市天灵路25号苏州国际科技大厦1204室 八、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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