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党校新校区学员宿舍用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_江苏十环网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镇江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于2019年8月30日就党校新校区学员宿舍用品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270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党校新校区学员宿舍用品采购
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270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05—代00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总体需求
党校新校区学员宿舍用品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23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公开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8月9日(星期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镇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星期五)
评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祝雅敏 金平 祝美琴 戴建顺 梁慧敏(采购人自出)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中标人名称:江苏堂皇集团有限公司
5.2中标金额: 2149850元整(大写:贰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5.3中标人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皇塘镇
5.4 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在接到电话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供货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违约处理,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付款要求
(1)、付款要求: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现场付至该批次货物总价的55%;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款的97%,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质保期开始日期按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镇江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65号
联系人:邵处长 联系电话:18605110206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7555617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630元整(大写:贰万玖仟陆佰叁拾元整)。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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