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 公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由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发布
原标题: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 公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 公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由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856739
信息来源: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19 09:32:19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
公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于2019年9月18日下午按规定程序组织并完成了竞争性磋商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HBXY19-08-15
三、招标概况:本项目为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其中: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起于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止于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鱼塘,路线全长0.8公里;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起于朝阳寺镇落马滩村粮仓、止于朝阳寺落马滩村塘坡,路线全长1.845公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建设主要内容为: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排水工程、安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9月18日
磋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咸丰县农业局三楼)
磋商小组成员:龚玉咸(主任评委)、龚玉铸、彭辉
六、评标结果
咸丰县朝阳寺镇落马滩村大田坎至大鱼塘、粮仓至塘坡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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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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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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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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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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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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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衡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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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胜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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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铭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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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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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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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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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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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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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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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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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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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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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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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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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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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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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51539171
D35153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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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51586470
D25191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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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51624548
D35162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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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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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JZ安许证字[2015]
0A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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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JZ安许证字[2016]
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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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JZ安许证字[2017]
0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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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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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彭浩
执业资格:工程师
专 业:公路
级 别:二 级
注册编号:川25111123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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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邓俊陶
执业资格:工程师
专 业:公路
级 别:二 级
注册编号:川25116170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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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朱勇
执业资格:工程师
专 业:公路
级 别:二 级
注册编号:川25115172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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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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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似业绩:
邻水县王家镇产业发展扶贫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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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似业绩:
渠县李馥乡高洞村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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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似业绩:
广安区永兴镇沙湾村村组公路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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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标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四川衡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元)。
八、公示期及网址:
公示期: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58.52.192.225:10080/xfweb/)同时发布。
九、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385237056
2. 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文化路34号
电话:0718-6681787
传 真:0718-6681787
邮箱:xfggzyjy@126.com/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18-6655020
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来源: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工程 朝阳 咸丰县 田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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