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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公告9月26日黑龙江发布
原标题: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公告9月26日黑龙江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477792
信息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6 13:46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4时03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MZLZB20190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MZLZB201902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联系人:林京龙 联系方式:617193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牡丹江市江南政府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京龙617193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宝玉 13904530951、0453-667923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6日 中标日期:2019年09月26日 总中标金额:12.83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9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MZLZB201902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管道新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9年9月6日 开标日期:2019年9月26日9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侯选人前三名为: 第一名:牡丹江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28390.00元,得分:97.19分。 第二名:黑龙江省飞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8000.00元,得分:89.84分。 第三名:牡丹江市宏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28250.00元,得分:89.04分。 经招标人确认,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侯选人排名第一的牡丹江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牡丹江市卫校路(东地明街-东祥伦街)道路和西十三条路(新安街-林园北街)道路工程监理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艳杰、吴云一、宋文波、赵春梅、胡新智。 中标人:牡丹江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平安街。 中标人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中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中标价:128390.00元。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标准的50%计算。 中标工期:计划2019年9月28日开工,计划2019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33日历天。 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王继强。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23003662采购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政府大楼 联系人:林京龙 联系电话:617193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0453-6825311、0453-6679238 电子邮件:m6679238@163.com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如无异议,公示期间后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2019年9月26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中标公告详细内容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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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新安 牡丹江市 建设局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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