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517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林业局的委托,于2019年10月16日就兴山县2019年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山县2019年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SZ0536-201901-01F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6.50万元(1.5元/亩)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兴山县2019年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管理局关于推进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19】2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定本方案。
4.1保险标的:林权已落实到位,生长、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花卉苗木不作为保险标的投保。
4.2保险对象:我县林农、林业企业和森林经营者。
4.3保险期限:一年。
4.4保险金额:公益林、商品林每亩均750元。
4.5保险费率:综合保险费率2‰,即保费1.5元/亩。火灾保险费率1.5‰,即保费1.125元/亩。
4.6保费补贴比例:(1)公益林保费由中央、省、县级财政分别按照50%(0.75元/亩)、40%(0.6元/亩)、10%(0.15元/亩)承担;(2)商品林保费由中央、省级、县级、林农(森林经营者)分别按照30%(0.45元/亩)、25%(0.375元/亩)、5%(0.075元/亩)、40%(0.60元/亩)承担。
4.7保险责任:(1)林木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造成保险林木损毁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林木综合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冻、冰雹、霜冻、台风、暴雪、森林病虫害、干旱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4.8赔偿处理:(1)免赔处理。因保险责任造成森林损失率不到10%或者受灾面积小于1亩的免于赔付。(2)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密度。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政府采购网、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9年10月17日
六、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10月16日
评审地点: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301室
评标委员会:胡平、冯祖艳、孔祥琼、秦朝平、简万清
七、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