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中午发布
原标题: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中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7165225
信息来源: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2-24 13:27:05
历史上的今天资讯:·1999年12月24日江华同志逝世。 ·2001年12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实行“首办责任制”。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开始==========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2">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2">
<link rel=File-List href="1577163190353.files/filelist.xml">
<link rel=themeData href="1577163190353.files/themedata.thmx">
<link rel=colorSchemeMapping href="1577163190353.files/colorschememapping.xml">
<body lang=ZH-CN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EZC-2019-ZX0645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980,0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计划编号:鄂采计[2019]-23082号
五、竞争性磋商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日期:2019年12月23日下午2点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楼401室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瞿志海、张天祥(组长)、邹明
六、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产生方式
|
1
|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磋商小组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邀请
|
2
|
武汉数信科技有限公司
|
3
|
武汉京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受到邀请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如下:无
|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6号1号楼405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
成交内容
|
成交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价(元)
|
1
|
一般流程案件子系统
|
1
|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线要求:系统需要在签订合同后的90个日历日内,通过安全及性能测试后,完成上线工作。
4.6 验收要求:系统在平稳运行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有关部门根据系统功能、性能要求满足情况,组织相关验收工作。
4.7质保要求:系统正式上线1年内,供应商提供免费运维和质保服务。平台开发严格遵循国家软件工程规范,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
|
260000
|
2
|
办案执法大数据分析子系统
|
1
|
110000
|
3
|
执法办案移动端
|
1
|
130000
|
4
|
办案执法督察督办子系统
|
1
|
90000
|
5
|
案源管理子系统
|
1
|
60000
|
6
|
简易案件子系统
|
1
|
50000
|
7
|
案件归档子系统
|
1
|
50000
|
八、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
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标通知”打印。
九、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2019年12月24日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官网点击“网上质疑”栏目,按表单要求填写。质疑提出时间以系统记载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段俊
联系方式:027-8783513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 购 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曾宇卉
联系电话: 027-87365405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