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若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供应商服务满意,期限可延长1年;如不满意,甲方有权更换供应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3时00分至2021年11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48号
联系方式: 024-2532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9号1605
联系方式: 024-25935777
邮箱地址: jianxiang2018@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沈阳滑翔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89576472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晶
电 话: 024-259048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