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沈阳市致爱学校位于沈阳市报春街97号。学校餐厅共一层为就餐区。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学生提供午餐配餐服务。学校就餐教师33人,每天早、午两餐标准35元(市财政拨款20元,区财政拨款15元);就餐学生82人,每天午餐标准10元(市财政拨款10元);每年按216天计算,教师餐费249480.00元,学生餐费177120.00元,年预算合计426600.00元。现公开对外招标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集体配餐资质的餐饮企业进行现场制作和管理。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方式及要求
1、投标人需为学校的教师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节假日和休息日到校工作老师的午餐,如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吸引师生就餐,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2、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师生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3、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教职员工早餐:7:10-7:50;
师生午餐:11:4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
(每周四提供下一周菜谱校方膳食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执行,具体以每周公示为准)包括但不局限:
教师早餐:标准25元,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包子、饺子、烤饼、面条等);鸡蛋;咖啡、豆浆等饮品,酸奶;一种水果;每周不少于两样西式糕点。不少于两荤两素菜品。素菜菜品:1干豆腐 2菜花 3茼蒿 4木耳 5鸡蛋 6鲜菇 7香菇 8油菜 9白菜 10茄子 11豆芽 12芹菜 13土豆 14角瓜 15黄瓜。荤菜菜品:1鲅鱼 2猪肉 3鸡柳 4丸子等)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老师的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师生午餐:标准10元,主食:米饭;(包括:米饭、杂粮、等);不少于两荤两素(包括一个炖菜)另加一个汤类;酸奶。
肉类应为:每月至少一次大虾或排骨。每日均需提供猪肉,鸡肉每周二次。其余为每月至少一次牛羊肉,每周至少一次鱼肉。
备注:(午餐肉类:1猪排骨,2里脊肉,3五花肉,4猪肉,5羊肉,6鸡肉,7牛肉,8海鱼,9 猪脊骨)。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牛肉萝卜、红烧牛肉土豆、牛肉西红柿、孜然羊肉、金针菇肥羊、红烧鱼柳、清蒸龙利鱼、酱香鳕鱼、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4、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检测实验室检验设施及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供餐能力、仓储能力、冷藏能力、运输能力。食品仓储、冷藏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平面布置图、及可证明真实性的实景照片,场地若为租用需提供服务期限内的有效租赁合同以及租赁人的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四、相关约定
1、煤气费由投标人自行缴纳,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服务期间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投标人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
3、服务期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甲方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期满后,投标人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投标人要保证甲方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服务期间甲方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维修维护。
6、投标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资金投入。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服务人员与保障
1、食堂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甲方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2、食堂所有员工由投标人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投标人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履约期限:3年,一年一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期满后,如中标投标人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并未出现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可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沈阳市致爱学校食堂。
执行标准:服务期内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六、责任状:
1、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并未出现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可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致爱学校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报春街97号
联系方式: 024-89807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260220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庆超、郑小飞
电 话: 024-232602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