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ncczbyx@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 丹东路西段一号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方式: 024-52620246
邮箱地址: lncczby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抚顺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647608050007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姗
电 话: 024-5262024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