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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BSCG2018-J02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公务出行车辆定点租[中午发布]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日
BSCG2018-J02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公务出行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行〔2016〕405号)要求,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市级车改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公司,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公务出行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BSCG2018-J02 二、招标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公务出行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为充实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适应公务出行的社会化、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根据保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进度和要求,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为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选择2家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机构; 四、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法定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应附年检合格有效的生产、经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服务资质; 2、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不良记录或无查询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的任何地点。 4、租赁车辆要求:供应商应有机动车不少于10辆,其中:越野车和商务车不低于6辆或大巴车和中巴车不低于5辆,轿车数量不限。需提供所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行驶证登记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租赁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在8年以内,每次租赁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租赁车辆保险要求:供应商应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必要的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人员座位险不少于50万元/座,险种齐全,保费高的优先采购。另客运企业统筹买保险的可参与投标,但需附详细的赔付方案。供应商需提供所租车辆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如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有不同的,以电子文件为准。电子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 七、递交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开标时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并打印投标文件提交成功回执单。电子响应文件副本(刻录光盘)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提交。 八、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2日 九、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9:00 。 十、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十一、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于2018年3月7日9:00前,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到账为准。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户 | 账户名称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银行账号 | 100764695070010002 | 投标保证金查询 | 0875-2236039 杨女士 |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 十三、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75-2207366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人 :李先生 郭女士 电话(传真):0875-2200059 十五、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 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2120150 备注: 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次采购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3. 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与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来源: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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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 租赁 项目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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