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7日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备案编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LJKQ-2018-ZCB-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5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 联系方式:周习0773-3133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健0773-28855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01.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备案编号:GLJKQ-2018-ZCB-00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管审复〔2018〕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片区G1-08地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72919.92㎡。新建6幢3层标准厂房和两个门卫室(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2863.76㎡,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8.08㎡)。1#~6#标准厂房建筑高度均为14.8m,9#~10#门卫室建筑高度均为4m。项目绿地率5.62%,建筑密度35.19%,容积率1.08,机动车停车位34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648个,以及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和围墙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约16301.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15609.70 万元、勘察费104.29万元、设计费587.70万元】。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05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70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7月开始。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地基处理的施工; 2.7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2.8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9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R无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7.1勘察费的支付:承包人提交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后五日内支付至勘察实际合同价总额的80%,剩余20%勘察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7.2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初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后五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施工图预算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实际合同价总额的50%,基础完成±0.00支付至设计实际合同价总额的70%,主体封顶后支付至设计实际合同价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7.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的支付: 7.3.1工程计量周期:按工程形象进度作为计量周期,每个栋号的付款节点为完成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封顶、门窗安装、外墙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内部装饰装修、竣工验收。 7.3.2工程进度款支付①每栋号工程完成基础回填及二次平场后7天内支付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10%;②主体结构封顶,累计支付至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30%;③建筑装修阶段按门窗安装完成、外墙装修完成、水电安装完成和内部装修完成四个形象进度节点,每个节点支付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5%(四个工种交叉作业的,可视各工种实际完成的比例酌情调整支付时间和金额);④每栋号工程完成后最多支付至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60%。⑤签证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经监理与发包人初步确认)的60%支付,付款时间随最近一次形象进度支付同期进行。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该工程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60%;⑦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getda.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0773-847710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 邮编:541001 联系人:周习 电话: 0773-3133961 电子邮箱:2581081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何健 电话/传真:0773-2885588/0773-2816625 电子邮箱:gxxinyu@126.com 招标人(盖章):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日期:2018年 6 月 25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
来源:广西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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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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