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2) (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6月28日到2018年07月06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6月28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6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7月18日 11点00分 负1楼开标二厅 开标地点: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至2018年07月06日 备注: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4楼 项目联系人: 魏贞贞 联系电话: 0991-885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