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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9日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阀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8月9日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阀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阀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1、采购编号:YCC[2018]0299 2、采购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保温管采购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是市政府为消除热网瓶颈、优化管网结构,配合华能伊春热电厂扩大对中心城区的供热范围。对供热一级管网主干线进行扩径改造中使用的阀门. 6、交货地点:伊春市伊春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8、质保及售后服务期限:质保一年。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9、计划金额:4,253,600.00元 10、验收方式:采购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运行经过2个采暧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清全部货款。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货 14、投标保证金:5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二)”和相关佐证材料。 (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查询结果截图后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存档。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设备的能力。 1.2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3投标人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省市级以上);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B2级(介质:蒸汽、水;规格:PN≤4.0MPa DN≤1800mm;温度:≤425℃)及以上(限蝶阀)资质证书; 1.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3项DN1000及以上的蝶阀供货业绩,提供安全运行二年及以上无事故的用户反馈证明复印件。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9日至8月16日17:0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14:00至14:30 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黎明路88号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系人:刘玉明 联 系 人: 么东岳 电话:13846636088 电话: 0458-3870323 附:招标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8日
来源:黑龙江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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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伊春 招标 设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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