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朱家角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内容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朱家角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17-18-z97504-0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75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建设用地面积23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7.24平方米,其中烘干房建筑面积680平方米,粮仓建筑面积127.24平方米,泵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新增烘干生产线1条,新增3台低温循环干燥机等相应配套设备,改建厕所等。 5、交付地址:朱家角镇沈巷村,东至沈巷村1组、南至上海巷农经贸有限公司、西至朱 6、交付日期:工期150天 7、采购预算金额:67471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7471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法人凭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非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电话联系。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105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1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3)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3)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需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详见网址:http://www.shjjw.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青浦区朱家角镇酒龙路217号 |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 联系人:陈菊梅 | 联系人:李化龙 | | | 电话:39275125 | 电话:59715288*5629 | | | 传真:39275125 | 传真:597152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