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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6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空调补充公告6月22日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空调项目(ZZC2018-G115)的补充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委托,就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空调 原招标项目编号:ZZC2018-G115 原公告日期:2018年6月6日 原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09:30时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更正信息: (一)原评分标准 1、价格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二位小数); 2、品牌分5分 评委根据投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信誉度、物品质量和服务,对投标物品进行综合评价,得2-5分。 3、性能、质量、配置分24分: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基本分19分;若有正(负)偏离,则评委根据配置要求和技术参数的重要程度每项加(减)0-1分,最多加(减)5分。带★的为必备要求。 4、方案分5分:项目实施方案评价(包括实施进度计划、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验收的方法与步骤、培训计划等),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售后服务分7分: (1)免费质保年限3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免费质保年限要求的得2分,每增加一年加0.5分,最高3分。 (2)服务响应2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响应要求的得2分,不响应不得分。 (3)其他优惠条件等承诺内容介绍得0-2分。 6、履约能力分12分: (1)投标人2015年以来的类似主要业绩介绍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6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的相关奖项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相关奖项,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7、其它分7分: (1)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酌情得1-2分; (2)评委根据其投报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酌情评分,得0-5分(请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所报产品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调整为: 1、价格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二位小数); 2、品牌分7分 评委根据投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信誉度、物品质量和服务,对投标物品进行综合评价,得2-7分。 3、性能、质量、配置分24分: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基本分19分;若有正(负)偏离,则评委根据配置要求和技术参数的重要程度每项加(减)0-1分,最多加(减)5分。带★的为必备要求。 4、方案分5分:项目实施方案评价(包括实施进度计划、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验收的方法与步骤、培训计划等),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售后服务分7分: (1)免费质保年限3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免费质保年限要求的得2分,每增加一年加0.5分,最高3分。 (2)服务响应2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响应要求的得2分,不响应不得分。 (3)其他优惠条件等承诺内容介绍得0-2分。 6、履约能力分10分: (1)投标人2015年以来的类似主要业绩介绍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8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奖项,得0-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7、其它分7分: (1)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酌情得1-2分; (2)评委根据其投报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酌情评分,得0-5分(请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所报产品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二)原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06月29日08:30-09:30时整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07月11日08:30-09:30时整 (三)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09:30时整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1日09:30时整 (四)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6月28日14:0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现调整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7月10日14:0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原招标文件中与上述调整内容相关的部分也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 郑浩 联系电话、传真: 0512-58915381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海东、夏建亚 咨询电话:13301561001、15951182788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18.6.22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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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调 港市 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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