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更正公告XC[上午公告]GZX2018-01847月12日 |
| 时间:2018-07-12 14: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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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5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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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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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无锡市城市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更正公告XC[上午公告]GZX2018-01847月12日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2.原项目编号:XCGZX2018-0184 3.原公告日期:2018年7月2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P16, “(三)视频监控建设: 本次增补扩展监控建设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租金包含数据通信费用,电费、设备费、建设安装费用等,此外在租赁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监控无法正常工作(包括设备损坏、丢失、故障、断网等),中标方承担全部维修和重建费用,甲方可协助路灯杆、监控立杆借杆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点位为70个农贸市场大门口,每个点位上设置两个监控探头(照射不同方向),共140个探头,要求每个探头每隔10分钟上传一张高清照片(1920X1080),上传照片全部进入时分影像平台,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进行迁移,且迁移费用不能超过800元个。” 改为: “(三)视频监控建设: 本次增补扩展监控建设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租金包含数据通信费用,电费、设备费、建设安装费用等,此外在租赁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监控无法正常工作(包括设备损坏、丢失、故障、断网等),中标方承担全部维修和重建费用,甲方可协助路灯杆、监控立杆借杆事项。 点位为70个农贸市场大门口,每个点位上设置两个监控探头(照射不同方向),共140个探头,要求每个探头每隔10分钟上传一张高清照片(1920X1080),上传照片全部进入时分影像平台。一是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进行迁移,且迁移费用不能超过800元/个,租赁期内需迁移15个;二是在实施安装过程中,在点位数量不变的前提下,个别点位地址可能根据管理需求进行调整。”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8年7月12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童贞、黄炜 电话:81827755 2. 采购人: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建筑路310号 联系人:张瑾 电话:13861845869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12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更正 无锡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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