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关于苏州市高新区智慧教育升级项目-运(2018)营支撑系统服务的补充公告7月18日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的委托,就苏州市高新区智慧教育升级项目-运营支撑系统服务(项目编号:SZYX2018-N-G-02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
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万兆防病毒网关,取消“采用国际国内知名主流品牌病毒库;病毒库提供商应通过VB100认证;病毒库提供商应通过ICSA认证”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号均删除。 三、评分标准中原“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度: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4分,带★的参数为每项负偏离扣1分,其他技术参数每项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现调整为“投标硬件设备的技术参数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4分,每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四、评分标准中原“功能演示(每家单位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现修改为: 功能性能评审: 1)所投网站群平台功能描述(形式包括拓朴图或功能截图或视频资料等,如为视频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每个得1分,最高5分) 站点功能集,提供站点功能集管理,预先定义好站点功能集,将站点功能集与站点进行绑定,在各站点管理中就只出现管理和使用功能模块。 应提供CC攻击防护模块,CC攻击防护模块应该提供完整的攻击日志记录和相应的查看及管理功能;可以临时关闭防护功能。 支持网站群平台中的站点之间数据推送、报送与采集。 应支持直接在网站后台从网站现有内容中选择相关内容后一键发布到指定的微信公众号上。 主站和子站都应支持同一域名、同一后台、同一数据库、同一套系统的基础上,不同设备来访问网站前台时,网站前台和后台都自适应手机屏幕。 2)所投无线校园认证管理平台接入功能描述;短信网关管理、微信公众号管理、Portal分组配置、漫游在线用户(形式包括拓朴图或功能截图或视频资料等,如为视频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每项得1分,最高4分); 3)所投智能监控分析系统:可从业务维度对IT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具备以下功能的描述(形式包括拓朴图或功能截图或视频资料等,如为视频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每项得1分,最高3分): (1)可直观展示业务的健康度、繁忙度; (2)可提供图形化的业务拓扑; (3)能够对交换机、服务器、存储、应用做统一监控管理。 P57综合说明中删除“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现场功能演示所需的相关设备”。 五、原“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类似案例,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600万小于750万的每个1分,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750万的,每个2分(原件备查,最高6分)” 现调整为“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单独签订并完成的类似业绩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合同及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材料不全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6分。” 六、原评分标准中“项目组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现调整为“项目组成员具有项目管理师(或PM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时间调整为: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3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13:30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13:30 八、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本补充通知为SZYX2018-N-G-020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采购联系人:唐玮,联系电话:0512-68754419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顾育红,联系电话:0512-68361806*8008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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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苏州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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