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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苏州市吴中[下午发布]区小型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的 更正公告28月10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苏州市吴中区小型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SZCH2018-WZ-G-005)。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10日开始发布采购公告并接受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人确认,现更正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书四、综合要求:P52页 原*5、的相关内容现更正为: *5、投标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家或者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交的任何设备应提交来源于原厂家的证明,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若为进口设备,必须提供海关验放的相关文件,以证明该设备是通过正常渠道合法进口的产品。 二、第六章评分标准(三)、专业技术能力,6分 根据提供的能体现投标人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进行评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2分;具备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分能力证书的得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证明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0~1分。 现更正为:(三)、专业技术能力,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信誉证明、制造设备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1分。 三、开标信息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09:00—09: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09: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开标厅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本公告为SZCH2018-WZ-G-005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 电 话: 0512-66505009 联 系 人: 李科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座15层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65161672、65161796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刘琦、陈刚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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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正 项目 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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