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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24日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朗源路)道路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1月24日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朗源路)道路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宋希朋,电话:0535-8514936。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朗源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LZB2018S-002。 五、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朗源路),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沥青道路、人行道路、雨污水改造、交通监控基础预埋、道路设施基础预埋、新建泵站等。本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K0+000-K2+060,二标段为K2+060-K2+678.056。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cjs.com),找到本工程点击报名。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1日17时00分止,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cjs com)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投标保证金识别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开标前半小时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缴纳。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2月24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日期:2018年2月2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2018-1-24
来源:山东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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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道路 施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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