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铁谊路排堵保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谊路排堵保畅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22-24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7-z942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翻挖老路新建机动车道1203平方米,车行道铣刨加罩6087平方米,新建雨水管,路肩石、侧平石、雨水进口等,维修桥梁1座,同步实施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08.3717万元。 5、交付地址:泰和路245弄 6、交付日期:服务周期为90天 7、采购预算金额:843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43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0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2-12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投标单位带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时以上材料除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2-06 09:00:00至2018-02-12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带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时以上材料除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3-0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泗东路33号7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单位带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时以上材料除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注:(1)以上资料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自行上网下载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水产路2699号 | 地址:泗东路33号909 | | | 邮编:201901 | 邮编:201900 | | | 联系人:王德良 | 联系人:姜筱雨 | | | 电话:36020332 | 电话:13761588598 | | | 传真:646989416@qq.com | 传真:561110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