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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4日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于下午发布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抚松县留置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4日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松县留置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抚松县留置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ZX-2018-03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璠玙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小山村新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李林15662968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璠玙0431-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JLZX-2018-03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留置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留置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072.5㎡,计划投资额:1064.1754万元; 2.4 建设地址:抚松县抚松新城松城组团松山街西侧、惠民路南侧; 2.5 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3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5-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5】50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将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外省企业提供), 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4.3 招标文件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1500元成本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建局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小山村新行政中心四楼 联 系 人: 李林 联系电话:156629680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621670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4.17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见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正文
来源:吉林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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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吉林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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